事项名称:研究生延长学习期限申请

办事对象:学生

办事依据:《最权威的菠菜导航网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厦大研[2017]60号)

表格下载:无需下载表格填写

办理地点:线上办理

到现场办理次数:0

事项类型:即办件

承诺办结时限:

受理时间:无时限

受理单位:研究生院

岗位责任人:苏月英

咨询电话:2181473

监督电话:

示范文本:

研究生因客观原因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无法完成学业的,应在每年六月前,由研究生本人通过研究生系统提出延长学习期限申请,经导师、学院审核批准后、报研究生院备案。研究生每次申请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,申请延长学习期限前应缴清在学期间的各项费用。研究生超过学制年限3个月未办理延长学习期限申请者,视为自动退学。


研究生系统操作路径:

1.登录信息门户(i.xmu.edu.cn);

2.进入研究生系统;

3.点击“学生信息”菜单;

4.进入“个人学籍信息”模块;

5.点击“延期申请”按钮;

6.按提示操作即可。


研究生应于学制期满学年的6月前提出申请,可多次申请,超过3个月未申请者,视为自动退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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